一般申請均須符合下列的基本申請資格:
1)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
2)年滿18但未滿31歲。
3)須為在職人士(全職/兼職/自僱均可,惟全日制在學人士不合資格)。
4)2024年度申請者的收入水平及總資產淨值上限如下:
單人申請 雙人申請人/戶
收入水平 $28,000 $56,000(註一)[1]
總資產淨值 $398,000 $796,000
5)由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,直至透過申請獲配PH2單位並簽訂新租約當日為止,申請人/戶在香港並無:
A)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 (例如: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權益的產業受託人、遺囑執行人、管理人或受益人均不合資格提出申請);或
B)簽訂任何協議(包括臨時協議)購買香港的住宅物業;或
C)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 50%以上的股權。住宅物業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樓宇、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、經建築事務監督認可的天台構築物、 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(包括丁屋批地)。(註二)[2]
6)任何合乎申請公屋或中轉屋資格,以及正申請公屋或中轉屋的合資格青年均可同時申請PH2,而無須放棄其公屋及中轉屋的申請。
7)未曾在政府青年宿舍計劃下的青年宿舍入住合共超過三年。(註三)[3]

-註一:18至30歲就業人士每月就業收入的數據每年均有所調整。審批時,將會以該年政府統計處更新的18至30歲就業人士每月就業收入作為參考,單人單位的申請者,每月入息不可超過該年18至30歲就業人士每月就業收入的75%。2人單位的申請人/戶,合計2人每月入息,不可超過該年18至30歲就業人士每月就業收入的150%。
-註二:如申請人/戶成功入住本青年宿舍後才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上述所列之物業,本青年宿舍亦有權要求租戶遷出青年宿舍。
-註三:任何曾經入住於政府青年宿舍計劃下宿舍的合資格青年,必須在成功申請入住青年宿舍時合共居住年期不超過3年,如申請人現居於青年宿舍計劃下其他宿舍,必須在簽署PH2租約前遷出該青年宿舍。